高速公路上轿车恶意别车、蛇形走位行驶10公里,你猜结果会如何?
#交通那些事#
日前,一位网友发布视频称:
在河北保定曲港高速曲阳段,被一辆黑色大众牌轿车别车10公里!无奈当场报警。
在视频中黑色轿车多次蛇形走位,后车既无法超车也不宜降低车速行驶,因为高速公路有最低限速;司机为了行驶安全不得不报警,目前警方已经找到黑色大众牌轿车车主,现在正在调查取证,别车原因不便透露。00:30
从图片可以看出来这是明显的别车,而且两车车距非常近,发生碰撞的概率会非常高;汽车在高速行驶中一旦发生碰撞则很有可能车毁人亡,所以这并不是一件小事情,不是驾驶证扣几分、再罚点款就能了事的,只是现在还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大众汽车恶心阻挡后车。但即便是两车在交汇或者其他场景中出现摩擦,或者是后车有过超前车的操作,大众汽车都不应该如此驾驶。
这么驾驶的后果是什么呢?
那就要了解一下《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了,以下行为要不得。
-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者超速的
- 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及公共安全的
在这个案例里,白色汽车是被前车恶意别车和阻挡,主观上没有追逐竞驶的情况;但是黑色大众轿车明显有追逐竞驶的操作,所以其驾驶行为首先可以定义为危险驾驶罪。
其次,其驾驶行为涉嫌刑法之“扰乱公共秩序罪”。
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罪里有一段描述: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行为)。
这就可以定性了,虽然黑色轿车没有直接撞击的做法,但是刻意降低车速和安全车距,在明知高速公路不能随意停车的前提下迫使后车随时有可能撞击到前车,而且后方还有其他车辆,这样的做法似乎也符合扰乱公共秩序罪。
最后一个可能性则是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汽车话题圈里不是新鲜名词,有些驾驶车辆“飙车”或者主观上撞击其他车辆甚至行人的案例,最终基本都按照这个罪名量刑。
比如在2023年1月11日下午五点钟左右,在广州天河区发生的一起恶性车祸,肇事人驾驶宝马汽车恶意撞击行人和道路设施,最终就被定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这算是大快人心了。
总结:恶意别车、追逐竞驶,这样的情况其实经常发生,只不过一般都是短距离开个“斗气车”,互相别几下就结束了;而像这个案例里的黑色大众轿车,其程度已经不是单纯的斗气了,这是在“玩命”,忽视自己的生命安全本就不好,如此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就很恶劣了。
所以只要白色汽车的车主认定其危险驾驶,那等待黑色大众轿车司机的结果就有可能是刑法的处罚,随后一生都将背负着污点。
驾驶汽车难免遇到磕磕碰碰,也难免遇到不文明驾驶的情况;现在知道一旦斗气就要承担怎样的结果了吧,劝君莫生气,遇到这种情况万万不可斗气,通过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或由乘员用手机拍摄取证,将违规车辆的视频或图片资料送至交警部门,或者通过手机App某﹣宝里的“城市服务”选项,找到“随手拍举报”,或者在交管12123里找到相同选项,将资料发送并通过审核之后不仅能解决问题,同时还能获取奖励。
一次性奖励在10~5000元之间,何乐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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