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手车转出企业实施奖励的通知,二手车转让协议简单版
所有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商务局(京商通杨字[2022]15号)等11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二手车流通促进消费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汽车》的要求,为鼓励本市二手车流通,对二手车出城有贡献的企业给予经济奖励。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支撑对象
在北京市注册并在市商务部门注册从事二手车业务的企业(包括二手车经销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二手车拍卖公司)。
2、支持条件和标准
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城车辆超过60辆的,每增加一辆给予500元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按照“现走现付”的原则,企业对调出车辆,经核实后可获得奖励资金。
出城二手车是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日止,已买卖过户,且未在本市登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客汽车、货汽车。二手车调出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调出时间为准,并定期参加机动车检查,检查结果合格。
3、申报流程
(1)企业应用程序
二手车经营企业应于2023年1月15日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调出二手车的相关证明材料(二手车周转指标确认函复印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移出登记栏项目的复印件)
3.二手车调出统计表(见附件1)
4. 承诺书(见附件2)
5. 公司简介
(2)主管部门审核
1. 二手车经营企业应当连同申请材料向为其提供二手车成交指标配送服务的单位(二手车市场、行业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2. 受理单位(二手车市场、行业协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初步审核,对成交指标确认书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进行审核确认。受理单位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的出城车辆明细清单(包括周转指标、车牌号等信息)上报市商务局。
3.市商务局与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提交的调出车辆,2023年2月底前完成。
(3)基金支付
市商务局根据批准出让车辆数量,于2023年3月底按奖励标准向企业发放奖励资金。
4、岗位要求
各申报企业应当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虚报的,市商务局有权收回全部奖励资金,3年内不得申请市级商业流通发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