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宁波旭升徐旭东开的车
证券代码:603305证券缩写:旭升股份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共同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旭东、会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建波确保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1、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RMB币种:人民币
注1:“报告期”指本季初至本季末的三个月期间,下同。
注2:根据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每股0.4股折算给所有股东,并备付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重新核算了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
(2)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和金额
单位:RMB币种:人民币
关于《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定义说明》中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股东信息
(1)普通股东总数、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人数和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单位:分享
3、其他提醒
报告期内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的公司经营情况的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4、季度财务报表
(1)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2)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由: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货币:元审计类型:未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旭东会计负责人:卢建波会计部门负责人:卢建波
合并损益表
2022年1月9月
由: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货币:元审计类型:未审计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被合并方实现净利润为0元,合并前被合并方实现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徐旭东会计负责人:卢建波会计部门负责人:卢建波
综合现金流量表
2022年1月9月
由: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货币:元审计类型:未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旭东会计负责人:卢建波会计部门负责人:卢建波
自2022年以来,新会计准则或标准解释的首次实施涉及在首次实施的年初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的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5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2022 - 105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佳(长兴)模具基地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所有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共同责任。
重要提示:
●业绩的主要风险和不确定性:此次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这是一项初步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进度、实施效果都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内容和进度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没有显著影响。
●如本公司与科佳长兴存在关联关系,且双方后续合作事项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双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随着铝合金压铸产品轻量化、集成化的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对底盘结构汽车、电池组、副车架等超大型压铸件的需求迅速上升。
本着诚实、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本着双方共同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携手前进的良好意愿,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与科佳(长兴)模具框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佳”)签订了《战略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旨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市场,在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车身结构、一体化铸造电池箱箱等产品的模具开发和工艺应用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详情如下:
1、签署战略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1)合作伙伴的详细信息
公司名称:科佳(长兴)模具基地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D18DM22
成立日期:2020年1月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祥福路301号
法定代表人:郑功建
注册资本:1.75亿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一般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销售优质特殊钢材料;塑料制品制造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苏忠信持有科佳长兴20%股权(认缴出资额3499.65万元),为科佳长兴第一大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徐旭东先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长兴科佳18%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科佳长兴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宁波以书面形式签署。
(三)协议签订后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投资合作事项明确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2、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科佳(长兴)模具基地制造有限公司
(一)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1. 随着铝合金压铸产品的轻量化、集成化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对底盘结构汽车、电池组、副车架等超大型压铸件的需求将迅速上升。为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市场,我们在新能源汽车的大型一体化车身结构件、一体化铸造电池箱箱等产品的模具开发和工艺应用领域建立了战略合作;
2. 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的原则,相互支持对方的发展,宣传合作伙伴的形象,维护合作伙伴的声誉,拓展合作领域;
3.双方本着面向未来、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的原则,根据甲方业务发展范围,共同开发适用于大型一体铝铸件的超大型模具,通过双方的合作开发,提高超大型模具在一体压铸领域的成熟度和经济性;
4. 甲方主要负责新项目的产品设计、性能研究、成本控制、生产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根据甲方研发需求,乙方提供项目支持,保证超大模板供货;
5.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双方在后续合作中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
6. 除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在相关宣传推广中将对方列为“战略合作伙伴”(或类似名称),但不得损害对方的商誉。
(2)合作模式
1. 双方将在各自产品研发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共同的产品开发和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合作项目的进展;
2. 双方共同开发的产品,除甲方批准的客户或双方共同开发的客户外,签订《技术业务合作保密及独家供货协议》。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作期间,双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按本协议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作期间,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的前提下,双方可向对方提供业务指导、培训、信息共享和客户资源及相关社会资源的支持;
3.双方能对对方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并保持定期沟通;
4. 双方的经营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对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以对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5. 甲乙双方承诺在合作期间自觉维护对方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承诺不做损害对方企业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6.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代理关系或类似关系,一方无权代表另一方签署任何法律文件。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对公司2022年的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2)公司长期致力于精密铝合金零件相关技术的研发,在新能源轻量化技术路径上积累了技术经验优势汽车。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帮助公司在大型一体化车身结构件、一体化铸造电池箱箱箱箱等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模具开发和工艺应用领域进一步开发和研究;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充分保证公司未来对大型一体化铝铸件和超大型模具的需求得到满足,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重要的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向和基本原则的框架。在初步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方面都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内容和进展情况不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协议后续进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05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2022 - 106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指定客户工程项目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所有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共同责任。
重要提示:
●定点通知不反映客户最终实际购买量。目前项目总金额仅为预估金额,后续实际开发不确定,以订单结算金额为准。
●公司实际销售金额